暗夜查獲鋼鐵廠排放超標 11 倍廢水 污染阿公店溪
水
涉犯行政刑罰規定《水污染防治法》第 7 條第 1 項
查緝過程本署運用智慧物聯網(WIoT)遠端水質監控工具監測阿公店溪流域水質變化,發現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帶夜間水質數據多次出現異常。督察人員鎖定慧○鋼鐵廠為可疑對象,白天前往採樣檢測,結果顯示其廢水已接近法規限值,要求業者加強操作廢水處理設施。
然而夜間監控數據仍持續異常,本署督察人員遂於夜間埋伏查察,果然發現該廠放流口正排放黃褐色高濃度廢水。採樣過程中,廠內人員察覺後急喊「趕快關水」,但督察人員已完成取樣。經檢驗結果顯示,該廠廢水懸浮固體(SS)濃度超標 11 倍,確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 7 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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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2-11-24
- 檢視更新日期:11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