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稽查
河川污染對於環境危害影響甚大,且水污染經時間流逝污染物擴散後難以追查,故如何第一時間掌握污染行為及污染樣態相當重要。環管署與農田水利署各區管理處合作,針對異常水質地區進行監控與評估,致力於第一時間掌握污染行為及鎖定可疑的排放行為人,以維護水質安全和生態環境。
河川污染監測與追查機制透過固定式水質監測設施即時監控河川污染樣態,倘水質異常時啟動污染溯源分析,掌握可疑排放行為人後,針對其水路流經處設置移動式自動水質監測及採樣設施,透過長時間分析掌握排放頻率及行為人模式,以利後續搜索工作進行。
跨機關合作查緝行動為了確保水質達到法定標準,環管署與農田水利署各區管理處合作,針對異常水質地區進行監控與評估、排放控制、緊急回應等查察作業,並對業者及民眾進行教育與宣導,以確保水質的可持續性,促進各方在水資源管理方面的合作與責任,保護公眾健康與生態環境。
實際案例
桃園地區裕○化學公司被指控自94年起,將pH值超過12.5的強鹼廢水排入大漢溪支流的塔寮坑溪,嚴重破壞周遭環境。該公司明知其廢水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卻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直接排放至水體。桃園地檢署於113年4月23日完成偵查,起訴裕○化學公司的吳姓負責人、其丈夫張姓及員工張員等3人,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查扣不法所得超過1億4,059萬3,294元。



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與農田水利署合作,於112年5月17日針對可疑對象永○開發科技有限公司進場督察發現,該公司化學沉澱槽內裝設移動式沉水馬達將池內廢水抽至溢流堰後流至中間水槽,已依水污法告發,並要求現場拆除沉水馬達。
112年2月13日至112年5月29日支援新竹縣環保局架設監視攝影機,協助查緝不法偷排,並於112年2月15日至112年5月30日期間於翁圳東華自辦市地重劃區內溝渠及翁厝圳、新社圳置放10處吸油棉及樹脂包以監控水圳水質,經X-RF初步檢測均未發現有重金屬污染。 112年10月6日於水圳匯流點裝設油脂檢測器,隨時掌控翁厝溪污染,並於11月3日架設攝影機以監控水面油污,隨時掌控翁厝溪污染。另於10月27日在保泰五路架設監視器以防止不法偷倒情形。


本中心移動式自動採樣設備由同仁自行DIY製作,到如今輔導廠商完成模組化成品,已加強採樣效率及設備妥善率,更利於執行水污染行為之蒐證工作。
成果與未來展望在112年至113年2月期間,共督察及巡察(含環保局)113件次,針對5起違規行為進行告發及行政處分,顯示出其在查緝環境污染行為上的成效。透過加強與各相關單位的合作及全面的監測和查緝行動,防止不法偷排和其他污染行為的發生,確保水質達到法定標準,進一步保護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
- 發布單位:北區環境管理中心
- 發布日期:113-09-05
- 檢視更新日期:11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