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完成掩埋場封閉復育階段任務後,土地仍可增設太陽能光電板,響應中央政府2025年能源轉型政策,結合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太陽能板發電,提升公有土地空間再利用,推動環保與綠能雙向發展,將已封閉的掩埋場階段性運用逐步轉為綠能光電場或作為其他用途使用,提供民眾環境友善的生活圈,實現綠色環保之願景。

我國能源政策

本署致力媒合適合的已封閉復育公有掩埋場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宣達本署相關政策,為兼顧能源安全、綠色經濟及環境永續,行政院於105年通過推動「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涉及本署目標為114年底封閉復育掩埋場等公有環保設施達成100百萬瓦(MW)。

掩埋場太陽光電轉型

為兼顧國家能源安全、綠色經濟及環境永續,本署掩埋場等環保設施配合行政院「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推動方案」之「多元創能」策略,自105年盤點封閉復育掩埋場,考量使用情形初評可規劃設置太陽光電掩埋場,依盤點結果至113年底已設置48場太陽光電掩埋場。

臺南城西太陽光電系統掩埋場
臺南城西太陽光電系統掩埋場
臺中文山太陽光電系統掩埋場
臺中文山太陽光電系統掩埋場

105年執行至113年止公有環保設施(掩埋場、清潔隊及焚化廠)已提供96.8百萬瓦(MW)裝置容量,最高可貢獻太陽能發電效益:

  • 每年發電2.69億度
累計環保設施太陽能裝置容量
未來工作重點

配合相關配套措施,辦理研商會議盤點可開發新增的掩埋場,交流設置成果與經驗分享,辦理具潛力場域專家現勘輔導評估報告作為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的參考,併納入地方環境保護績效考核項目,提升地方政府推動意願,為綠色轉型注入更多動力。

太陽光電掩埋場增設圖
太陽光電掩埋場增設圖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