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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為維護我國環境品質,以「垃圾處理」、「環境衛生」、「環境執法」、「區域環境管理」及「土壤及下水」五大類別為主要業務。如管理垃圾處理設施之營運,確保廢棄物妥善處理;監督及推動優質公廁之建構,改善民眾在外如廁需求;稽查及追蹤環保犯罪行為,防範環境污染威脅;預防與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守護我國土地與水源安全等。

本署持續監測、分析我國環境現況與議題,積極執行因應作為,並藉由「國際合作」與他國環保機關及相關單位交流,作為政策精進及措施擬定之參考,共同邁向乾淨且安全的永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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