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廢棄物管理
近年全球氣候變遷加劇,極端天氣事件發生頻率與強度持續增加,災害類型亦日益複雜。颱風、地震及大規模水災等事件往往在短時間內產生大量且多樣化的災害廢棄物,加上現代生活中電子設備與含鋰電池產品的普及,使災後廢棄物處理面臨自燃、爆炸或污染物外洩等複合型風險。同時,高度都市化與土地資源限制,也使災害廢棄物暫置與最終處理面臨更大的管理挑戰。本署透過建立完整且具系統性的管理架構,提供各級政府於災害發生後迅速啟動清理與處理作業之標準化作業依據,達環境保護、公共衛生與資源循環的目標。
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訂定歷程本署參酌國內外包含日本災害廢棄物管理經驗及相關準則,訂定「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草案)」及「災害廢棄物管理及暫置場防災安全指引(草案)」,持續依據實務執行經驗及各界意見進行滾動檢討與修正,確保指引內容符合地方操作需求。
2月11日
為確保指引內容契合地方實務使用需求,本署邀集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地方環保機關召開「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暨「災害廢棄物暫置場防災安全指引」(草案)意見交流會議,針對日本一次及二次暫置場操作概念及災防法地方政府「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納入相關暫置場址選址預備等內容徵詢意見,多數縣市均無意見,部分縣市提出屬操作性質之意見已同時納入滾動檢討。
2月25日
另洽行政院季政務委員報告,並業已將相關意見納入調整,包含不可燃物廢棄物堆置高度需確保結構安全及暫置場需保有相關操作彈性以利本土化(因地制宜)運作等概念。
為協助地方政府於災後能迅速啟動廢棄物清理與處理作業,確保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及復原效率,本署彙整國內外災後廢棄物管理經驗,研訂管理指引,以建立標準化作業程序為核心,提供各級政府在災後廢棄物分類、暫存、清運、處理及資源利用等作業之參考依據,以強化災害應變能力。指引架構涵蓋六大核心構面:
災害廢棄物種類
盤點風災、水災(含土石流)、地震及海嘯等不同災害情境下之廢棄物特性,針對高異質性混合廢棄物建立分類基準。
災害廢棄物量體估算
整合「經驗法」(依歷史數據推估平時 5~20 倍)、「實測法」(災後利用 GIS 及無人機丈量) 及「模型估算法」( 依建物受損棟數推估),以提升資源調度精確度。
廢棄物暫置場選址
建立選址分級原則,首重避開飲用水源、生態敏感區及地質災害高風險區 ;並規範場地面積需滿足重型機具作業需求。
暫置場防災安全
針對火災風險,明訂堆置高度不得超過 5 公尺、防火間隔至少 2 公尺,並設深層溫度監控(60℃警戒值),及相關面積規定;另規範不透水鋪面與滲出液收集系統,防範二次污染。
廢棄物處理方式原則
確立衛生安全及資源循環原則,依序處理易腐敗有機物及有害廢棄物,再進行營建混合物與資源回收物之分類去化。
權責分工及配合事項
明確界定中央指導與地方執行權責,並督促地方政府制定因地制宜具體災害廢棄物清理計畫,並納入直轄市、縣(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落實災前整備與災後跨區協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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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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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農業部」內部分工:畜禽屍體處理為農業部畜牧司主政,防疫消毒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主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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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次會議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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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我國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研擬暨專家諮詢會議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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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借鏡國際災害處理經驗暨我國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草案)第2次專家諮詢會議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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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意見交流會議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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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向季政委簡報災害廢棄物管理相關指引草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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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垃圾掩埋場暫置場火災預防及搶救研討會 PDF
本署正式發布《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我們將傳統的「末端清理」轉變為更聰明、更有效率的「韌性管理」,聚焦極端氣候複合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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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5-03-10
- 檢視更新日期:115-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