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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近年積極推動事業自主管理預防,依照實際執行情形滾動式討論修正,除農地、工廠、貯存系統、工業區及底泥等區域,定期進行巡檢調查作業,並評估各種污染風險之潛勢,持續擴增調查對象及範圍,針對可能之污染來源進行盤點或即時擬訂管理措施。此外,亦透過各項檢舉管道與環保局及民眾合作監督,提升污染預防成效並即時管控之目標,減少後續污染處理之時間與資源。

農地污染防治與預防措施

自民國71年起展開農田土壤調查,逐步掌握可能受重金屬污染的農田土壤污染情況,並推動查證與改善。為避免污染再發生,112年起進一步推動全國農地污染預防工作,依污染潛勢分類進行監測,包含土壤與灌溉水質抽測、針對農地異常案件啟動污染溯源與防治機制等,透過持續監測與污染源管制,確保農業生產安全,也落實土地資源的永續利用,守護食安與環境品質。

事業污染防治與監管措施

針對貯存系統、工廠與工業區等高污染潛勢來源,建立完整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

  • 貯存系統:依據109 年 12 月修正之《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要求事業單位設置防護與監測設施,預防儲槽滲漏污染。
  • 工廠:自112年起依污染潛勢分群管理,輔導企業落實自主預防。
  • 工業區:自99年起也強化工業區監測與燈號分級管理,透過資訊公開與分級管制降低風險。

這些措施不僅讓污染能早期發現、及時控制,也推動企業責任落實,確保土壤與地下水資源的永續利用。

地下水污染防治與監測管理

為了有效防範地下水污染,自 82 年以來設立了約 460 口區域性監測井,並透過定期的水質採樣與分析,掌握地下水的背景水質狀況。監測項目包含重金屬、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及一般水質指標等,並依據水質變化調整監測頻率。

透過對超標的污染物加強監控、精確的監測數據及積極管理措施,有效降低地下水污染風險,確保地下水資源的水質保持在安全範圍內,提供潔淨的水源。

未來展望

本署致力於透過多方措施加強監管與防範,定期檢查與管控污染源,從源頭減少污染,有效保護農地、工業區及地下水資源等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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