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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治理區域包括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及連江縣等9縣市,保護和管理該地區的環境,確保環境受到有效的保護。

區域性污染源、重大環保犯罪與環境執法查察

執行及督導區域內的污染源稽查,涵蓋空氣污染、噪音、水污染、土壤污染、廢棄物清理、毒性化學物質及境用藥等,並透過定期抽查及複查,確保污染源符合環保法規。本中心會定期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區域內環境污染源的抽查及複查計畫執行成果,並協助進行跨縣(市)污染源調查,確保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此外也協助執行河川、湖泊、水庫、海洋、土壤及地下水的監測,進行現場抽查,維護區域內的環境品質。

本中心亦與保七總隊合作取締環保犯罪案件,特別深入偵辦非法傾倒廢棄物等環保犯罪案件,並針對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的場址,進行解除列管複核,確保環境得到有效復原。也與法務部密切合作,協助確定環保犯罪案件的刑事判決,並運用行政檢查所得的證據,確保案件的順利處理。

協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取締土壤污染犯罪
協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取締廢棄物清理犯罪
協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取締環保犯罪
區域性環境衛生之工作
鶯歌公廁工程查核
鶯歌公廁工程查核

本中心負責轄區內的環境清潔與衛生維護工作。執行稽核方面,督導轄區內權責單位對環境清潔整理及公廁品質維護工作,確保公共場所保持整潔與衛生。其次,本中心亦督導區域內地方政府落實環境清潔維護工作,確保各項措施有效執行,並推動及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改善髒亂點,重塑環境新風貌,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質。

區域性環保設施管理
新竹峨嵋掩埋場工程查核
新竹峨嵋掩埋場工程查核

負責區域內一般廢棄物清理設施的營運管理,並查核相關公務報表,確保設施運作符合相關規範。針對廢棄物清運車輛及機具,本中心進行管制、查核及督導,確認其運作安全且有效,亦負責查核、追蹤並管制一般廢棄物進場(廠)來源及流向,確保其處理過程透明且符合規範。此外,本中心管理及督導區域內一般廢棄物設施的災害事故應對,確保設施能在緊急情況下安全運作。

區域性環境污染、天然災害應變及環境復原

本中心負責區域內的環境污染及天然災害應變工作,並協助環境復原與災後處理。在區域性環境污染應變方面,負責執行及督導各類環境事故的緊急應變,協助現場勘災與協調聯繫,確保應對措施迅速有效。針對環境污染、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懸浮微粒災害等,本中心依據現場緊急處理措施,彙整處理結果並定期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此外,也負責執行及督導區域內公害污染陳情案件,確保每個案件妥善處理,維護居民的生活環境。

在天然災害應變及環境復原方面,本中心協同本署派員進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前進協調所,執行防災工作,確保災害應變順利進行。並負責現場勘災,協助確認地方需求及進行機具調度,確保復原工作順利進行。本中心亦協助地方確定需求,由本署核定復原補助計畫,督導並協助地方執行復原計畫,確保環境儘速復原。

凱米颱風災後聯合地方現場勘查1
凱米颱風災後聯合地方現場勘查2
凱米颱風災後聯合地方現場勘查
未來展望

北區中心致力於提高環境管理的效能,積極應對各種環境挑戰。加強其他政府機關的合作,建立更加全面和高效的環保機制。提升環境監測技術,優化污染源管理,並推動更先進的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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