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陳情處理
因為發生污染的環境可能比較不容易被發現,需要透過民眾一起努力及參與,讓民眾如果發現周遭環境有污染問題發生,可以經由公害陳情系統管道進行陳情案件通報。
- 一、執行及辦理情形
- 1. 篩選近3個月內民眾陳情2次以上之陳情案,由本中心進行複查以杜污染並維護空氣品質。
- 2. 督察時,發現有違反環保相關法令將依法處分,並函請縣市環保局告發並限期改善,並將複查結果登錄於本署公害污染陳情網路系統。
- 二、一再陳情案件處理流程
- 1. 確立複查名單產生管制編號。
- 2. 至被陳情單位督察,現場會同業者至進行廠內稽查填寫督察紀錄並請業者簽名確認。
- 三、本中心接獲民眾陳情案件時,未跨區案件先轉由地方環保機關查處。110年複查陳情案件56件、111年32件及112年36件,共計124件。
屏東縣枋寮鄉聯○金屬科技(股)公司從事化學材料鎢酸鈉生產,112年11月16日發現該公司氧化處理製程區可聞及些微異味,雖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惟現有製程原料若非屬廢棄物,無須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無可規範之操作條件。另查有未依規定變更廢清書、水措及未正確申報每月原料使用、廢棄物清理、未記錄廢水污泥產生清運等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等規定。
113年1月8日會同本中心跨域環境執法科、屏東縣環保局督察,該公司以熱處理、冷凝等方式處理廢棄物,未依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處理程序之設置、操作許可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由該局逕行依法告發處分及責成改善。


113年8月14日已檢核之廢塑膠再利用機構,主要異味來源為押出成型程序,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油煙淨化器與UV紫外光觸媒淨化設備。


現場押出程序操作中,惟靜電油煙淨化器監測儀表壓差計之壓差值0 mmH2O,不符許可操作條件2~100 mmH2O,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規定。


查每月廢棄物營運紀錄,未申報收受國內廢塑膠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等規定。函請台南市政府依法告發處分,並請適時實施檢測,以杜污染。
翡○雅特股份有限公司從事五金零件浸漆及烘乾作業,113年3月6日與4月9日發現該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洗滌液流率、洗滌液pH值,未符合許可操作限值,且產出廢塑膠混合物及貯存於廠外,並增設該項廢棄物清洗程序,未依規定變更廢清書及未正確申報每月原料使用、廢棄物清理等情形,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
2次督察5座洗滌塔洗滌液均有高濁度情形,玻璃流率計則因洗滌液濁度過高無法檢視浮子所在位置,現場檢測貯留待回收水pH值達8.8,已近洗滌塔許可pH值操作上限值9,洗滌液之pH值則超過限值,處理效能明顯存疑。

查詢該公司空污費申報紀錄,自109年第3季起,每季VOCs用量明顯降低,空污費繳交金額均為0,然其五金零件與天然氣用量並無大幅變化,且督察時該公司人員確認用量較大之VOCs原料克萊梅臘,未曾於空污費申報使用情形。
函請臺南市政府依法告發處分及責成改善,檢討許可文件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規範合理性,重新核算空污費,並加強稽查及適時實施檢測,以杜民怨。
提供多元公害污染陳情管道,受理全國陳情環境污染案件,預防環境污染發生。
掩埋場智能監控與管制中心運用多項人工智慧物聯網技術,具體實施方式包括:透過AI熱輻射偵測暨火光煙霧偵測監控系統,及早發現火災風險,立即啟動防火措施,避免火災擴散;在沼氣管裝設甲烷偵測器,即時監控甲烷氣體,防止爆炸或自燃發生;應用人型區域電子偵測監控系統監控場內大型機具(如挖土機或山貓等)運作狀況,辨識並示警周圍是否有人員進入危險區域,避免碰撞事故;結合車牌辨識系統和智慧地磅,自動識別進出車輛的車牌並秤重,準確記錄廢棄物的進場量,防止違法傾倒及超量垃圾進入場區,確保掩埋場規範運作。最後,整合這些技術共同運作,形成完善的防災與管理系統,有效提升營運管理及污染防治能力。
此外,推動建置掩埋場智能監控與管制中心的目的是強化掩埋場的環境監控及污染防治,其中覆土、滲出水收集處理及地下水監測是關鍵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項措施詳細說明:覆土處理為每日作業結束後,必須以厚度15公分以上的覆土覆蓋垃圾,以防止雨水滲透和氣味擴散,減少滲出水的產生,並防止病媒滋生;滲出水收集處理方面,掩埋場應設有完善的滲出水收集和處理系統,確保滲出液集中處理後符合環保標準,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圍環境;地下水監測方面,為預防地下水污染,應在掩埋場上下游設置地下水監測井,並定期檢測水質,重點監測重金屬如砷、鉛、鎘等污染物。
- 發布單位:南區環境管理中心
- 發布日期:113-10-24
- 檢視更新日期:11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