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場址改善
環管署與地方環保機關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進行污染查證時,若發現污染物濃度達到管制標準,即會進行場址管制作業,以達成增進國民健康及土壤及地下水資源永續經營之目的。
場址改善控管
場址控管類型包含「限期改善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以下簡稱控制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以下簡稱整治場址)」以及「地下水受污染使用限制地區」,主要針對可能影響正常土地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與環境的場址進行列管,並要求污染責任主體提出污染改善計畫,經地方環保機關核准後執行改善作業。


- 土地是否曾為高污染事業或公告事業所使用過。
- 現場是否遺留有可疑設備、具污染性之原物料或產品、廢棄物、污染物或已有明顯污染之跡象。
- 土地是否已被環保機關公告為污染場址或被要求進行污染改善。
- 讓與人是否有提供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以及其檢測結果。
- 向地政士、不動產仲介或經紀業者以及土地鄰近居民詢問確認或查閱。
- 上網查詢:搜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點選「土地品質查詢」,就可以用地址、地號等輸入關鍵字,甚至以地圖方式搜尋,就可以瞭解要買的土地或鄰近環境是否有污染情形,或至各級環保機關網站查詢。
-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之背景調查與環境監測紀錄。
- 土地登記簿與地籍謄本上的登載內容,以及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等相關資料內容。
- 如果仍有污染的疑慮,應委託合格的檢驗公司進行檢測即可以瞭解。
- 發布單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 發布日期:113-08-31
- 檢視更新日期:11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