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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治理區域包括臺中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金門縣等6縣市,保護和管理該地區的環境,確保環境受到有效的保護。

區域性污染源、重大環保犯罪與環境執法查察
結合環保巡守志工團隊整合資源,強化區域管理
結合環保巡守志工團隊整合資源,強化區域管理

本中心負責區域內的的環境執法工作,專注於解決污染問題並加強跨縣市合作,應對重大環保犯罪與污染事件。重點包括處理廢棄物非法棄置、空氣污染及河川污染等問題,並深化檢警環聯盟,結合跨領域專業,同時成立污染通報聯繫平臺以強化合作與資訊交流。

為了提高執法效率,本中心透過科技工具強化環境監測和污染管控工作。例如:運用AI科技進行執法,有效調度人力資源,並建立即時污染訊息監控系統,跨單位聯繫以及時掌握污染狀況,並進行後續改善措施。此外,利用數位監控技術深度查核水污染高潛勢流域,並在空氣污染熱區推行科技執法,透過雲端大數據運算,快速產出污染熱區的異常資訊,並採取事前防範措施,限縮潛在污染影響範圍。

本中心亦落實許可查核工作,協助業者遵守法規和許可要求。例如:勾稽比對事業的許可及申報資料、定期舉辦與地方環保機關的許可實務交流會議,回饋許可書件品質缺失及違規情形等,以提升審查品質和稽查技巧。

區域性環境衛生之工作

督導區域內環境衛生事項的執行,包括環境衛生和清潔維護工作,並負責公廁管理的修繕補助與執行督導工作,管理環境衛生設施的考核作業及清潔隊的改善計畫。

區域性環保設施管理

針對環保設施進行營運管理與執行督導工作。審核和管理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的防災和智能化管理補助計畫,並監管廢棄物清運車輛、機具的使用情況,追蹤管制廢棄物流向。

區域性環境污染、天然災害應變及環境復原

本中心負責處理區域內的環境污染事件和天然災害應對工作,並協助災後的環境恢復。對於環境污染事件,本中心負責管理和監督緊急應變措施,協助現場勘查災情,確保迅速且有效地應對各類環境事故,包括毒性化學物質洩漏、懸浮微粒災害等。在處理過程中亦根據現場情況啟動應變措施,定期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處理結果。此外,本中心亦針對區域內公害污染陳情案件進行妥善處理,維護民眾的生活環境與品質。

在應對天然災害和環境恢復方面,本中心配合本署派員進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負責區域內的防災工作,確保災後應變工作順利進行。如進行現場勘災、協助確定地方需求及進行機具調度,確保復原工作有效進行,並根據本署核定的復原補助計畫,協助地方政府執行復原計畫,協助環境加速復原。

113年環境執法跨域論壇開幕出席人員合影
113年環境執法跨域論壇開幕出席人員合影
未來展望

隨著環境管理署於112年8月22日成立,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亦隨之組改為中區環境管理中心(下稱中區中心),業務屬性已不限於稽查督察,而是更全面多元化的環境管理相關業務,例如轄內優質公廁興建及美質環境推動、掩埋場督導改善及補助等,都是當前推動的重點目標。而在「環境執法」方面,正因為環保犯罪案件常常牽扯了龐大的不法利益、其背後的組織化、集團化及後續造成的環境污染往往十分嚴重,故中區中心不敢懈怠,持續透過檢警調環平台,與各地方檢察署、警調單位、中部地區各縣市環保局有效橫向聯繫,利用智慧稽查、科技執法並結合環保志工機關,有效遏阻繞流偷排廢氣、廢水及廢棄物環保犯罪集團,達到強化區域環境治理及推動事業自主管理,共同守護環境家園。

常見問答

可參考環境部所頒布「國有或公有土地遭棄置廢棄物清理之參考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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