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
本署積極與美國環保署、東協各國政府機關、學術單位及國際組織攜手合作,透過專業培訓、論壇交流及技術研討,持續精進我國在環境管理的能力。期與國際最新趨勢接軌,建立跨國產官學合作夥伴關係,深化國際連結,共同邁向全球永續發展的目標。
環境執法交流新視野我國環保署(環境部前身)於民國 82 年,即簽署「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及美國在台協會環境保護技術合作協定(簡稱臺美環保合作協定)」合作協定」與美國環保署展開長期合作,並於 103 年起推動「國際環境夥伴計畫」,逐步將合作範疇擴展至亞洲地區。
自 102 年起,將「環境執法及遵法」納入重點合作項目之一,陸續舉辦「區域性國家環境執法人員及種子教官訓練」,邀請印尼、泰國、菲律賓、越南、新加坡等國代表來臺受訓,並舉辦「環境執法實務訓練」,由美國環保署資深律師與稽查人員授課,藉由模擬工廠查核提升我國稽查實務能力。
103 年派員赴美國環保署第九區研習,課程涵蓋環境執法制度、案件追蹤、不法利得計算與環境補償計畫。104 年再赴美國參加「環境執法策略交流活動」,並參訪環境執法調查中心鑑識實驗室,了解證據蒐集與檢測架構,可為我國執法機制提供借鏡。
108 年赴美國環保署總部及各地分區交流,課程涵蓋空氣污染、水污染執法與環境影響評估監督,並實地參觀污水處理廠及氣體偵測設施,學習 VOC 洩漏監測技術。當年度亦在臺辦理「國際環境夥伴計畫–越南訓練班」,分享我國環境法規與執法經驗。
104 年在泰國曼谷舉辦「新一代環境執法研討會」,與 16 國政府單位、國際組織和民間專家學者探討稽查能力不足、法規不健全及公眾環保意識低等問題。同年,亦與美國加州南岸空氣品質管理局及美國環保署第九分區交流空污稽查與案例經驗。
透過上述合作,我國環境稽查人員不僅能增進專業技能,亦能掌握國際執法新趨勢,為後續環境執法工作奠定基礎。



依臺美環保合作協定執行辦法,本署與美國環保署合作強化我國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的技術能力,包括發展、選擇、設計、使用與監控各種現場整治技術,以符合法規及實現有關污染場址管理的環境目標。
近年合作成果包含 110 年、111 年及 113 年合辦「污染場址調查與整治新趨勢國際講習會」、「污染場址先進模擬、特性調查及整治技術國際講習會」及「2024 年臺美土壤及地下水技術交流國際講習會 - 新興污染物及整治實務」等三場實體與線上混合的國際講習會,吸引超過 150 名產官學界專家現場參與,藉此增強技術能力,提升達成整治目標的成功率。
114 年 3 月舉辦「東協區域土壤及地下水挑戰與永續治理策略國際論壇」,邀集泰國、越南等官方代表及學者與會,並舉辦研究競賽頒獎,鼓勵學術與實務結合,深化臺灣與東協國家在污染整治上的合作契機。
透過持續舉辦國際講習會、論壇與合作交流,不僅與國際接軌,也逐步建立雙邊與多邊合作,推動產官學夥伴關係,朝向土壤及地下水永續治理的目標邁進。


透過國際合作,本署不僅與各國環境相關單位建立緊密的夥伴關係,累積寶貴的經驗與資源,更能將最新技術應用於我國環境管理上。未來,本署將持續精進,深化國際合作,為我國及全球的環境永續發展貢獻力量。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3-10-07
- 檢視更新日期:11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