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稽查
為持續改善中部縣市重點河川水體水質及降低農地污染之情事,優先導入區域流域治理概念,跨域整合地方環保局量能,以降低區域污染情事,削減指標污染物,另強化水許可符合度及合理性,透過現場實際督察與許可內容比對差異,以要求事業確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並提升地方政府許可審查品質,達到源頭治理目的。


透過智能監控設備分析水質和空氣品質,找出高污染區域。在這些區域建立區域管理平台,讓當地企業和環保機關可以共同監控和管理。當監測到環境異常時,系統會自動發出警報,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降低污染風險。同時,也推動智能化污染查緝,有效執行區域污染源查核和管理。這不僅有助於強化業者的自主管理能力,降低農地重金屬污染風險,也保護了農作物的食品安全,同時保護了河川流域的環境水質。通過這些舉措,鼓勵企業加強自主管理,共同為保護環境作出努力,成為守護環境的好夥伴。

透過區域流域治理的策略及智慧稽查技術的應用,能夠有效改善中部縣市重點河川水體的水質,並減少農地污染的風險。這些措施不僅強化了地方環保局的管理能力,也促進了企業的自主管理和環保責任。期待這些努力能夠為環境保護事業帶來更穩固的基礎,成為共同守護自然資源和社會健康的重要步驟。
結合巡守隊與民眾陳情,執行污染溯源稽查河川污染當下第一時間發現為當地民眾、水環境巡守隊,本案係透過與水環境巡守隊交流及現場訪視所查獲之河川污染案例,於污染溯源區域設置水質感測裝置,長時間掌握分析污染發生時段及污染樣態,鎖定可疑污染排放行為人,進一步追查。


113年4月19日辦理中部地區水環境巡守隊交流會議討論水質感測器裝設位置,以及交流易受污染河段、支流排水與掌握可疑污染資訊,以利進行污染源追查。依據交流會所回饋之污染資訊,本署於113年7月12日查獲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文件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於營運期間排放pH小於3之強酸廢水,以及pH大於11強鹼廢水至地面水體,當下令其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文件前停止排放行為。


透過與水環境巡守隊及民眾合作,針對潛在污染事業進行監控與稽查;未來將繼續與相關單位合作,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維持流域良好品質。
- 發布單位:中區環境管理中心
- 發布日期:113-09-05
- 檢視更新日期:11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