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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市大崗段土地污染改善工程
南投市大崗段土地污染改善工程

當場址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或整治場址時,責任主體需提出污染改善計畫,經地方環保機關核准後執行。為了維護國民健康、保護環境資源,我們定期評估列管場址的現況,追蹤改善進度,並對未執行改善或改善進度停滯的場址,統稱為「應加速改善場址」,特別投入關注進行污染改善與管理。

歷程

自106年起開始加速推動污染改善工作,後續辦理推動加速污染場址改善相關計畫,自113年啟動專案分年分階段辦理,朝向污染全面改善與風險控管,並回饋預防管理相關政策。

施政策略

針對列管中場址,尚有146處由於污染行為人尚未執行改善、改善進度逾期超過半年以上,以及污染行為人不明亦未執行改善等場址,這些場址已納入「應加速改善場址」名單。為了有效的利用行政資源,將優先分析這146處場址,釐清污染行為人以確保行政資源投入的正當性與有效利用,並透過環境場址評估、經濟評估、改善可行性等多面向考量,研提合適可行之污染改善與管理策略。

污染改善策略
  • 土污法規定污染場址須改善至管制標準以下才能解除列管。
  • 若污染責任主體未執行改善,則採取風險控管,以保護健康與環境。
推動應加速改善場址改善及管理策略
推動應加速改善場址改善及管理策略
政策執行方式
  • 拓展污染改善示範案例,促進積極改善與管理。
  • 土污基金補助地方環保機關執行無污染責任主體場址的改善工作,並由中央監督確保改善如期完成。
應加速改善場址中央與地方雙軌推動
應加速改善場址中央與地方雙軌推動
南投大崗段污染場址改善示範案例-跨部會合作執行模式
跨部會合作模式
跨部會合作模式

場址在南崗工業區,107年發現土壤二甲苯超過管制標準,108年公告為控制場址,但是無污染行為人,多年來均無進行場址污染改善。

配合環境部推動土地活化再利用及南投縣政府興建環保設施之用地需求,辦理補充調查,檢討改善工法、執行期程與費用。

場址改善開挖面積達700平方公尺以上,開挖土方約5,500立方公尺,進行翻堆曝氣,並清運污染土壤約650噸,經南投縣環保局驗證通過並解除列管,改善期程從4年縮短至1年,整治費用支出減少約5,000萬元。

土地後續交由南投縣政府興建相關環保設施,解決地方廚餘及有機污泥處理問題,預估每年處理3萬噸污泥,創造約5,000萬收益,部分收益併回收土污基金投入其他改善工作,達到土壤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土地價值再造、地方創生等多贏目標。

願景 推動思維以終為始,行動策略資源永續

我們將專注於評估可能存在的污染情況,進行場址調查和確認,進而了解問題的範圍和嚴重程度。污染單位提出改善計畫後,地方環保機關會進行審查並核准改善計畫,進而持續監督和確認改善進度,預防再次發生污染,確保改善工作不會停滯。

綠色永續整治思維

除了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外,也將努力推動綠色永續整治方法,並尋找和應用可持續的方法來改善污染場址。同時,我們會努力實施最佳管理措施,以減少改善工作對環境的影響。確保整治行動不僅有效,而且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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