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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為辦理環境管理與執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業務,特設環境管理署(以下簡稱本署)。

組織下設有 4 個業務單位、4 個輔助單位、 3 區環境管理中心及任務編組 1 個。

本署組織架構圖
環境管理署組織架構圖
環境管理署組織架構圖

本署主要職掌為推動環境區域治理,落實環境管理策略,提升環保設施處理效能,強化廢棄物能資源化,加強環境污染督察及科技執法,精進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機制,提升環境清潔衛生管理,建構美質環境及宜居城市,推動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預防與改善,建立環境管理智能數位雲。

  • 一、署本部組織編制共有4個組,編制及職掌如下:
    • (一)綜合規劃組:研擬、協調、推動、執行及督導環境管理政策、法規。
    • (二)一般廢棄物管理組:強化一般廢棄物分類清理及回收再利用,提升環保設施效能及管理維護工作,推動環保設施淨零轉型,協助及督導各地方政府妥善處理一般廢棄物並推動能資源化工作。
    • (三)環境衛生組:推動環境衛生、汰換老舊公廁並提升維護品質、蚊媒疫病防治及環境疫災防治應變復原工作,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營造宜居城市。
    • (四)環境執法組:推動環境區域治理、專業技術跨域結盟輔助環境執法、數位監控智慧決策及精進環評監督,提高執法效度,打造綠色幸福家園。
  • 二、署本部輔助單位共有4個室:
    • (一)秘書室
    • (二)人事室
    • (三)政風室
    • (四)主計室
  • 三、署本部設有3個環境管理中心:
    • (一)北區環境管理中心
    • (二)中區環境管理中心
    • (三)南區環境管理中心
  • 四、任務編組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積極推動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及保護,預防污染並掌握底泥品質,促進污染土地資源永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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