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環境治理
透過區域環境治理及與各區環保機關的密切合作,我們致力於營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北、中、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專注於提升公共衛生設施的品質,並積極進行蚊媒疫病和環境疫災的防治及應變復原,改善清潔隊員的工作環境。為了保護環境,我們監控污染源,查緝環保犯罪並督導地方辦理公害陳情案件,確保環境法規的落實。同時,重視一般廢棄物的妥善處理,以防止水源和環境衛生的污染,支持地方的可持續發展。
主要業務
區域性污染源與重大環境保護犯罪查察之執行及督導
- 執行檢警環環保犯罪案件刑事判決書之處理。
- 轄區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場址解除列管複核。
區域性環境執法查察工作之執行及督導
- 轄區環境污染源抽查、複查計畫執行成果之陳報。
- 空氣污染、噪音、水污染、土壤污染、廢棄物清理、毒性化學物質、環境用藥等污染源稽查。
- 處分案件之訴願、行政訴訟等補充答辯。
- 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個別告發案件之追蹤及協調。
- 跨縣(市)環境污染源及環境污染調查成果之陳報。
- 河川、湖泊、水庫、海洋、土壤、地下水監測之協助執行及現場抽查。
區域性環境衛生事項之執行及督導
- 辦理轄區內環境清潔維護及公廁品質提升。
- 督導轄區內地方政府落實環境清潔維護工作。
- 推動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改善髒亂點,重塑環境新風貌。
區域性環保設施管理之執行及督導
- 轄區內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營運管理及相關公務報表查核、執行及督導事項。
- 轄區內一般廢棄物清運車輛、機具之管制、查核及督導事項。
- 一般廢棄物進場來源流向之查核、追蹤及管制事項。
- 轄區內一般廢棄物處理設施災害事故之管理及督導事項。
區域性環境污染應變之執行及督導
- 轄區內環境事故緊急應變之執行及協助現場勘災、協調聯繫。
- 環境污染、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懸浮微粒災害及天然災害等災害之現場緊急處理措施之擬訂、處理結果之彙整及陳報。
- 轄區內公害污染陳情案件之執行及督導事項。
區域性天然災害應變及環境復原之執行及督導
- 派員進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前進協調所。
- 機具調度:由中心現場勘災協助確認地方需求。
- 補助計畫:由中心現場勘災協助確認地方需求,再由本署收辦。協助地方清運機具開口合約請環境衛生組研議。
結語
透過北、中、南區環境管理中心與各環保機關的合作努力下,我們正在為居民打造一個更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持續推動公共衛生設施的提升,並加強疫病防治與環境清潔的應變能力,讓清潔隊員的辛勤付出得到應有的關注與支持。此外,透過環境監控與執法,致力於打擊環保犯罪,保障生態安全,為社會提供一個更可持續的生活空間。同時,也將積極落實一般廢棄物的妥善處理,確保不會對水源和環境衛生造成污染。提升環境品質,讓民眾對環境保護有更深的認同與重視。
可參考環境部所頒布「國有或公有土地遭棄置廢棄物清理之參考作業程序」
- 發布單位:環境執法組
- 發布日期:113-08-29
- 檢視更新日期:11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