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美濃大峽谷不法集團 盜採土石後回填廢棄物
本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執行高屏溪沿岸環境管理業務時,於高雄市美濃區發現多部砂石車行駛於鄉間小路,形跡可疑,經蒐證發現不法集團於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及新吉洋段多處農地及國有地大範圍先盜採土石後,再回填包括廢鋼筋、廢水泥塊、廢磚塊、廢塑膠管及地下室連續壁皂土等營建廢棄物,最後表面再以乾淨的土層覆蓋,企圖規避查緝,立即啟動檢警環查緝平台,依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會同相關警政及環保單位,於 114 年 8 月 27 日執行搜索行動,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41 條規定告發,並認定涉犯同法第 46 條第 3 款及第 4 款刑責規定。橋頭地檢署帶回 15 人,經偵訊後,由橋頭地方法院 8 月 29 日裁定羈押 2 人,交保 12 人,1 人請回,查扣犯罪工具挖土機 15 部,犯罪現場並由警方封鎖。經後續偵辦後,於9月15日再羈押相關涉案人1人,交保2人。
本案目前尚由橋頭地檢署持續偵辦中,本署南區中心將配合辦理相關行政查處,逐步溯源追查營建廢棄物來源,相關營建廢棄物產源未依規定處理,犯廢清法第 46 條刑責規定,橋頭地檢署同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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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南區環境管理中心
- 發布日期:114-09-26
- 檢視更新日期:11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