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檢廉警聯手破獲嚴辦 大型養豬場非法掩埋廢棄物
廢
涉犯行政刑罰規定《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第 3 款、第 4 款
查緝過程本署會同臺南地方檢察署、法務部廉政署、嘉義縣與彰化縣環保局及各地警察局刑警大隊,同步在嘉義縣義竹鄉及彰化縣二林鎮兩處大型養豬場展開稽查行動。
行動前,本署透過資料勾稽及衛星影像比對,發現兩場養豬場之廢污泥產出與申報數量明顯不符,疑似存在非法回填與堆置行為。
搜索當日,挖土機駕駛坦承受雇於養豬場及外包廠商,負責挖坑並回填廢棄物。檢察官現場指揮開挖,查出廢污泥層深達 2 至 3 公尺,土壤散發豬糞發酵臭味,並於嘉義場區發現斃死豬遺骸腐爛掩埋。本署督察人員現場採樣送驗,確認污染事證,並命業者立即停止回填行為。
涉案人員養豬場人員及外包廠商共 1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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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3-05-08
- 檢視更新日期:11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