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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類型

涉犯行政刑罰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第 3 款

查核期間

114 年 3 月 12 日

查緝過程

112 年民眾陳情桃園市平鎮區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將關係企業「員○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及「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過期產品或原料藉由廠房建置時,掩埋於建物筏基內。114 年 3 月 12 日桃園地檢署指揮搜索,並於六○化工平鎮廠 2 倉庫間高台開挖,經開挖確認有掩埋廢棄物情形,後續經由搜索查獲電腦資料內存有建廠時掩埋廢棄物照片,經確認為 3 號倉庫筏基內部掩埋有大量事業廢棄物

查緝成果
  1.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起訴共 10 人及 3 家公司法人
  2. 聲請沒收不法所得新臺幣 2,000 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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