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徵綜合行政職系科員1名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職員上網徵才資料表
一、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二、職系:綜合行政
三、職稱:科員
四、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五、人數:1人
六、性別:不限
七、工作地:臺北市
八、公告期間:115年10月28日至115年11月2日
九、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四)「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十、工作項目:
(一)辦理行政管理相關業務及長官交辦事項追蹤等。
(二)本職缺全時支援環境部。
十一、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環境部)。
十二、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11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ema「訊息公告/環管署徵才」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5年11月2日前寄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本署科員職缺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fuyu.kang@moenv.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康小姐,聯絡電話:04-22521718分機52812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發布日期:115-10-28
- 檢視更新日期:1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