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掩埋場三級查核制度 強化掩埋場防災措施
垃圾處理
掩埋場營運管理
為確保掩埋場正常營運與維護,實施三級查核制度,包括第一級自主檢查、第二級督導查核及第三級稽核,以確保掩埋場缺失改善,提升營運管理成效。透過分層管理落實督導重點場址及環境敏感區位掩埋場,精進掩埋場管理作為,並持續推動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以協助各地方政府完成掩埋場活化、整理整頓、掩埋覆土及防災監控等工作。

強化掩埋場防災措施
為防止裸露堆置垃圾引起之火災問題,除補助地方政府掩埋場整理整頓外,亦投入相關經費強化掩埋場消防設施、推動覆土打包、設置沼氣管及場區整理整頓等措施,並導入設置熱像儀火災監控系統進行24小時即時監控,透過溫度、煙霧及火焰等3階段辨別火災發生前之異常狀況,於災害尚未發生或擴大前即進行通報並作相應救災處置。
- 113年補助桃園、臺南、新北、高雄、苗栗、臺中、嘉義、臺東及澎湖等縣市設置紅外線熱顯儀,以及建置掩埋場影像CCTV監控平台,透過「溫度」「煙霧」「火焰」等三階段分析比對判別異常狀況,於災害發生前即通報處置。
- 113年補助桃園、臺南、新北、高雄、苗栗、臺中、嘉義、臺東及澎湖等縣市改善消防設施、覆土、沼氣管搭接及場區整理整頓等措施,以加強防災。






- 發布單位:一般廢棄物管理組
- 發布日期:114-02-19
- 檢視更新日期:11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