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事業污染預防 強化土壤與地下水源頭管理
為強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管理,本署持續推動事業污染源頭管理機制,並邀集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能源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國科會、農業部及各縣市環保局等單位,於114年11月25日辦理「事業土地污染預防管理跨部會成果經驗分享會議」,透過經驗交流與成果分享,深化中央與地方合作,協助事業建立污染預防管理制度,提升整體環境治理能力。
事業污染預防管理如何推動?
國內事業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理策略,已由早期針對高污染潛勢事業的查察模式,逐步轉型為全面性的預防管理。自112年起,環境部結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全國約15.4萬家事業推動污染預防管理工作,透過分群管理方式進行預防輔導、現場勘查及調查,協助事業建立自主污染預防制度。
截至114年為止,全國已有超過8,000家事業完成自主污染預防作業,事業自主預防管理提報率達78%。經各縣市環保局檢視,其預防管理妥善率已由112年的34%提升至66%,顯示事業已逐步強化污染風險檢視與預防措施,持續提升自主環境管理能力。
跨部會合作 整合輔導資源提升預防能力
面對全國大規模事業污染預防管理工作,單靠環保機關難以全面推動。透過跨部會合作整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輔導資源,已有超過1,500家事業接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輔導,投入專案輔導經費達2,200萬元,協助企業建立完善的污染預防管理機制。
落實「辨、檢、行、報」四步管理
事業土地污染預防管理工作須從日常廠區巡檢做起,落實自主污染預防管理「辨、檢、行、報」四步驟:
- 辨:辨識可能污染的區域
- 檢:檢視污染潛勢區域狀況
- 行:執行污染預防與改善措施
- 報:定期線上申報管理情形
透過日常檢點與制度化管理,能有效降低污染發生風險,確保事業用地的土壤與地下水品質,同時促進企業與政府共同守護環境,邁向永續發展。
- 發布單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 發布日期:114-11-25
- 檢視更新日期:11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