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檢警再次聯手出擊 破獲非法掩埋營建廢棄物慣犯
污染類型
廢
涉犯行政刑罰規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8條
查緝過程本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與新竹地檢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及新竹縣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由新竹地檢署翁貫育檢察官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發現,大○企業社於111年曾遭查獲非法掩埋營建廢棄物,起訴後仍未悔改,於同年7月再度於新竹縣寶山鄉雙林段及明湖段等地違法掩埋。
本署透過衛星影像、航測比對及地形模型建置等科技工具進行蒐證,確認該企業社多次非法棄置廢棄物。113年1月再度展開聯合搜索行動,並於現場開挖查獲大量含混凝土塊、廢磚塊、廢木材、廢塑膠及廢鋼筋等營建廢棄物堆置與掩埋,證據明確。
查緝成果- 起訴12名被告及4家公司法人
- 查扣犯罪車輛及機具共10部
- 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億5千餘萬元
相關圖片
- 發布單位:北區環境管理中心
- 發布日期:113-05-16
- 檢視更新日期:11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