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管署加強三爺宮溪水質管制 查獲研磨晶圓片排放黑濁色廢水
污染類型
水
涉犯行政刑罰規定《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查緝過程本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督察人員於執行三爺宮溪沿岸例行督察時,發現道路旁雨水溝水色異常呈黑濁狀,遂立即追查水源,於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巷內發現一不明管線正在排放黑濁色廢水。經採樣送驗,檢測出懸浮固體(SS)濃度高達79.4 mg/L。
督察人員隨即溯源追查至豐○公司復興廠,發現該廠後方以一根塑膠管連接廠內多個塑膠桶,將廢水直接排入廠外雨水溝。廠內設有研磨、拋光及清潔設備,從事晶圓加工製程,但並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文件。
經查,該廠產出的製程廢水含高濃度懸浮固體,屬列管事業應依規定設置污染防治設備並取得許可,卻擅自排放未經妥善處理之廢水。督察人員當場要求立即停止排放並改善,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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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南區環境管理中心
- 發布日期:113-11-19
- 檢視更新日期:11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