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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管署查獲非法棄置廢樹枝 地主及清運業者全遭法辦

污染類型

涉犯行政刑罰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

查核期間

113年3月、5月、8月及10月

查緝過程

本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利用車行軌跡分析及遠端監控系統,於113年3月間發現清運車輛多次進入苗栗縣三義鄉八櫃段山坡地保育區。經現場勘查,該區為人為開闢道路進入之隱蔽棄置點,地面覆滿大量廢樹枝(葉),面積約一個足球場大小。進一步透過車輛行車軌跡與監視器影像分析,確認自111年8月至113年6月間,共有663車次廢棄物清運車輛進入棄置點。
經蒐證後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彰化縣調查站、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及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共同執行,於113年8月及10月展開兩波聯合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約談涉案人員。

查緝成果
  • 查獲17家清運公司涉入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
  • 確認自111年8月至113年6月間,共有663車次清運車輛進入八櫃段棄置點
  • 地主及清運業者共12人遭起訴,地主犯罪所得新臺幣204萬6,000元將依法沒收
  • 苗栗縣政府已責令行為人依法恢復原狀,以維護山坡地保育及水土保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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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管署查獲非法棄置廢樹枝 地主及清運業者全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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