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多家再利用公司以合法掩護非法伺機出口廢塑膠混合物案

案件名稱

多家再利用公司以合法掩護非法伺機出口廢塑膠混合物案

污染類型

涉犯行政刑罰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8條

查核期間

113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14日

查緝過程

本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下半年起至113年間多次接獲關務署臺中關通報疑似出口廢棄物案件,經開櫃查驗多屬廢塑膠混合物,經深入研析後發現有多家互相關聯之公司,惡意以塑膠原料名義非法輸出廢塑膠混合物至國外,本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及臺中市環保局遂聯合臺中關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由檢察官於113年11月1日指揮相關機關偕同本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及臺中市環保局執行搜索查緝,查獲不法集團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將非法收受廢塑膠混合物堆放於再利用機構廠房,再以產品名義伺機闖關,業者裝櫃輸出時,還刻意將廢棄物堆置貨櫃後段,前段以乾淨物料當掩護,藉以規避相關查驗。

查緝成果
  • 起訴涉案業者6人
  • 本案查緝期間成功於臺中關攔截56櫃非法廢塑膠混合物輸出,重量近1,000公噸
  • 要求業者針對於再利用機構廠房及臺南倉庫廢棄物堆置達3,000公噸之廢棄物進行清理工作
偵辦情形

偵結起訴

新聞稿連結

臺中國土保育團隊宣示「結盟執法 守護國土」 共同打擊環保犯罪

相關圖片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