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破獲苗栗縣某非酸洗液集團非法棄置案
案件名稱
再次破獲苗栗縣某非酸洗液集團非法棄置案
污染類型廢
違反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第46條第4款前段規定
稽查時間112年8月2日
查緝過程溯源查獲北部某廢酸洗液再利用機構收受事業產出之廢酸洗液,未依核定再利用製程運作,以付費補貼方式將未經妥善處理的廢酸洗液外運,造成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場址土地遭污染的環保犯罪案件,全案計發動4波搜索行動,查扣2部怪手及5輛大型曳引車輛,初估3年不法利益高達1億800萬餘元。
查緝成果- 查扣2部怪手及5輛大型曳引車輛
- 初步估算3年不法利益高達1億800 萬餘元
偵辦中
新聞稿連結- 發布單位:中區環境管理中心
- 發布日期:113-01-24
- 檢視更新日期:11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