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土污基管會徵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3名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上網徵才資料表
一、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二、職系:無。
三、職稱: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四、官等職等:無。
五、人數:3人。
六、性別:不拘。
七、公告期間: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2日
八、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得報考: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者或經濟、國際企業、政治、國際關係、大眾傳播等學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與本署業務相關之證照。
(二)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九、工作項目:
(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加速改善推動管理工作。
(二)土壤及地下水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工作。
(三)土壤及地下水宣導業務推廣作業。
(四)建置及整合工業區污染潛勢燈號分級系統、辦理工業區污染潛勢分區預警管理。
(五)地下水跨域聯盟推動事宜。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國際合作業務。
(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土地再利用推動及風險管理相關事宜。
(八)轄區土壤及地下水業務督導。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工作地點: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2樓)。
十一、甄選方式:
(一)分為筆試及面試,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通知筆試,筆試科目為申論題。
(二)筆試成績通過者(通過分數為50分),擇優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十二、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ema「訊息公告/環管署徵才」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5年3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
(三)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5年3月2日前寄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rouryin.wen@moenv.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土污基管會】。
(四)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份證、定居證及居住證;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五)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本職務正式人員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折合薪資新臺幣(以下同)3萬8,948元至5萬2,301元。新進人員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期間薪點為280薪點,折合薪資為3萬8,948元,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
(七)聯絡人:姬先生,聯絡電話:02-23832389轉59304。
温小姐,聯絡電話:04-22521718轉52813。
一、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二、職系:無。
三、職稱: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四、官等職等:無。
五、人數:3人。
六、性別:不拘。
七、公告期間: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2日
八、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得報考: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者或經濟、國際企業、政治、國際關係、大眾傳播等學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與本署業務相關之證照。
(二)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九、工作項目:
(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加速改善推動管理工作。
(二)土壤及地下水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工作。
(三)土壤及地下水宣導業務推廣作業。
(四)建置及整合工業區污染潛勢燈號分級系統、辦理工業區污染潛勢分區預警管理。
(五)地下水跨域聯盟推動事宜。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國際合作業務。
(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土地再利用推動及風險管理相關事宜。
(八)轄區土壤及地下水業務督導。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工作地點: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2樓)。
十一、甄選方式:
(一)分為筆試及面試,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通知筆試,筆試科目為申論題。
(二)筆試成績通過者(通過分數為50分),擇優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十二、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ema「訊息公告/環管署徵才」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5年3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擇要說明重要工作經驗,以利面試時委員提問。
(三)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5年3月2日前寄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rouryin.wen@moenv.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土污基管會】。
(四)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份證、定居證及居住證;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五)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本職務正式人員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折合薪資新臺幣(以下同)3萬8,948元至5萬2,301元。新進人員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期間薪點為280薪點,折合薪資為3萬8,948元,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
(七)聯絡人:姬先生,聯絡電話:02-23832389轉59304。
温小姐,聯絡電話:04-22521718轉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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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人事室
- 發布日期:115-02-23
- 檢視更新日期:1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