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假承租真棄置,土地出租別踩雷!
近年來,本署調查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時,發現不法業者經常假借承租土地、倉庫或廠房的名義,實際目的是為了短時間內大量棄置廢棄物。這些業者通常利用人頭或空殼公司快速簽約承租,趁地主不察之際將各類廢棄物棄置於場地後迅速失聯,留下大量廢棄物由地主自行負責清理,造成嚴重的財務與環境負擔。
據統計全國仍有537處非法棄置場址列管中,112年期間,各地環保機關已主動執行超過2,800場次巡查行動,防止違法棄置再次發生。此外,也有123處非法場址完成清理,清除項目包括污泥、煉鋼爐碴、液態與營建廢棄物、裝潢拆除物、混合五金、廢木材與廢塑膠等,顯示問題範圍之廣、處理難度之高。


為防止類似案件持續發生,近年來加強與檢警及相關主管機關的聯合稽查行動,採跨部會合作方式打擊非法棄置行為,展現零容忍的態度。不僅要求清運業者隨車攜帶廢棄物處理證明,便於現場查驗,也持續推動不定點、不定時的流動式稽查,以提升嚇阻效果。
此外,針對列管場址也積極推動清理作業,逐步降低環境風險。更透過政策倡導與資訊公開,提高民眾對廢棄物犯罪型態的認識,並鼓勵地主在出租前、後都能落實風險管理與現場巡查。
雖然地主未必需承擔法律上的棄置責任,但若無法證明實際行為人,仍可能需自費清除棄置物,唯有提高警覺、積極配合政府查察與管理,才能避免成為非法廢棄物的受害者,共同打擊不法,守護家園環境。


面對「假承租真棄置」的犯罪模式,地主與業者在出租土地、廠房或倉庫時,應提高警覺。首先,應慎選承租對象及確認承租用途,出租人於出租後應加強巡視,藉以防範不法業者「假承租,真棄置廢棄物」的手法,否則可能要面臨付出巨額的廢棄物清理費用。
- 慎選租賃對象:核實承租人身分與背景,確認非短期人頭戶。
- 確認實際用途:要求書面用途聲明與用途相符的經營證明。
- 加強出租後巡視:定期至現場巡視,及早發現異常行為。
- 做好土地管理:出租土地或廠房時,不只是簽約把地租出去就結束了,而是應該持續關注這塊地的使用情況與安全,防止被非法利用。
如發現可疑行為,例如場內堆放不明物品、夜間有大貨車頻繁出入、異味飄散等情形,建議立即通報環保單位。可利用「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反應情形,本署與地方政府將啟動通報處理機制,派員查察、取樣檢測與追查來源,協助受害民眾蒐證、提報與後續行政處置。
同時也建議地主多加利用《出租不動產(土地、廠房)建議約定事項》,在與承租人簽訂租約時將相關條文納入契約中,明訂廢棄物管理責任與用途限制,有助於提升自我保障、降低風險。

- 發布單位:環境執法組
- 發布日期:114-07-31
- 檢視更新日期:11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