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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徵環資技術職系技士1名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職員上網徵才資料表

一、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二、職系:環資技術

三、職稱:技士

四、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五、人數:1人

六、性別:不限

七、工作地:高雄市

八、公告期間:114年6月17日至114年6月23日

九、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具碩士以上學位。

(二)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四)「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環境執法、環境保護犯罪查緝、稽查督察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八德路323號(南區環境管理中心)。

報名及聯絡方式:

請於114年6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ema「訊息公告/環管署徵才」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6月23日前寄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技士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hschhuang@moenv.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521718分機5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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