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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全循環,落實循環經濟政策

垃圾處理 灰渣資源循環
全國焚化底渣均妥善處理,113年焚化再生粒料循環率達100%

我國營運中大型垃圾焚化廠每年約產出83至85萬公噸底渣,過去採用衛生掩埋場進行掩埋。自91年起推動資源循環政策,將底渣透過破碎、篩分、磁選等程序,轉化為焚化再生粒料,可作為天然砂石之替代材料,應用於道路級配粒料基底層、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及磚品等,有效減少天然資源之開採並節省掩埋空間。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為精進焚化再生粒料流向管理,建立焚化再生粒料流向管理系統,採用系統化的產銷履歷管理方式,確保整個使用過程清晰透明,並輔導地方政府成立跨局處推動小組健全供料制度,將焚化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

經統計113年全國焚化再生粒料循環率已達100%,有效取代天然粒料使用,減少資源開採,並可應用於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道路級配粒料基底層、磚品及水泥生料源料等。另焚化底渣傳統以掩埋方式處理,經由循環使用取代掩埋後,113年可節省掩埋空間約41萬方(粒料比重以2計算),相當於減少2座掩埋場興建(估計節省10億元),減少土地資源開採,並達到國土永續傳承目的,創造每年節省政府支出100億元效益。

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用途示意圖
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用途示意圖
協助地方政府建立底渣自主處理能力,自行管控焚化再生粒料品質

為敦促地方政府設置公辦底渣處理廠,自行控管焚化再生粒料品質,讓再生粒料於公共工程使用上更具信心,推動全國採公部門自產自銷「一條龍式生產」作業,目前國內公辦底渣處理廠共有7座(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均穩定運轉中。其中嘉義市底渣處理廠於113年8月底正式運轉,每年可提供1萬噸處理量,為焚化再生粒料循環利用樹立新的里程碑。

宜蘭縣政府倉儲式資源再生廠運轉實廠現況圖
宜蘭縣政府倉儲式資源再生廠運轉實廠現況圖
嘉義市政府底渣處理廠於113年8月底正式運轉
嘉義市政府底渣處理廠於113年8月底正式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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