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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二、職系:無。
三、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四、官等職等:無。
五、人數:1人。
六、性別:不拘。
七、工作地:臺中市
八、公告期間:114年7月15日至114年7月22日(7日)
九、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佳。
(三)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十、工作項目:
(一)    辦理待遇(含生活津貼、保險)、福利、人事資料管理及文康活動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本職務係科員職缺因列入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所留業務,故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114年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即予解僱。
十一、工作地點: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人事室)。
十二、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ema「訊息公告/環管署徵才」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4年7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4年7月22日前寄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約僱人員】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rouryin.wen@moenv.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約僱人員】。
(四)    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8,948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9.1元)。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聯絡人:温小姐,聯絡電話:04-22521718轉5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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