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沿海鄉鎮遭棄置回填廢棄土案
案件名稱
雲林縣沿海鄉鎮遭棄置回填廢棄土案
污染類型廢
違反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
稽查時間112年11月14日
查緝過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與本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結合警方、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及雲林縣政府相關局處成立專責小組加強查緝,已查獲多次傾倒廢棄土、營建廢棄物案件。再於112年11 月14日再次發動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針對雲林縣沿海鄉鎮傾倒回填廢棄土等地點進行查處,後續將溯源擴大偵辦。查獲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中,亦有合法之營建混合物再利用機構,勾結不法廢棄物清運車輛集團,於深夜間將未經妥善分類處理之營建混合物由北部載運至雲林縣等中南部地區非法棄置,並偽造不實聯單或買賣發票,企圖矇騙現場查緝人員。
查緝成果全案經雲林地檢署依涉犯反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規定法等起訴犯罪行為人等57人。
偵辦情形完成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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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2-11-17
- 檢視更新日期:114-09-17